2、农药。重点查处无农药登记证或假冒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在蔬菜用药中掺杂高毒农药的行为。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质量监督,强化农药标签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经营各类标签违规农药产品的行为。适时开展卫生杀虫剂的专项检查,继续强势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
3、肥料。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剂未经登记或外包装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行为。有针对地开展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对肥料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的检查。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
4、兽药。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兽药、假劣兽药及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用生物制品行为及无产品批准文号、无质量标准的疫苗,严厉打击走私进口疫苗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和使用禁用兽药。开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
5、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制售假劣饲料、无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取缔无证生产企业,杜绝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药品等行为。开展饲料产品标签专项检查。
6、种畜禽。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种畜禽行为,以及生产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种畜禽行为,开展种畜禽专项执法检查。
7、农机。重点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抓促进放心农机生产、供应和打假并重,加强对生产、销售拖拉机、农用车和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机具及零配件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有安全性要求的饲料粉碎机等小农机具进行安全性能测试和检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持之以恒,贯穿始终。今年全市农资打假“绿色狂飙”专项治理行动在2月中旬-11月下旬进行。其中在3-4月和8-10月要掀起两次集中整治的高潮。5月、11月底,各区(市)县农业部门上报半年和全年专项工作总结
(二)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
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内部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农委要组织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对各区(市)县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及时通报。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农资打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