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6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绿色狂飙”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成农办〔2006〕1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省农业厅《2006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6年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绿色狂飙”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绿色狂飙”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总体要求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着力制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从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农资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切实提高农业部门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农民维权能力和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确保基本杜绝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工作
(一)抓源头治理,保障放心农资产品的供应。要鼓励优势农资企业生产放心农资产品,减少农资供应的中间环节,推动放心农资直接供应到户。支持和引导农资连锁经营、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挥农村专合组织作用,探索统一配送农资的办法。
(二)抓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健全生产、经营企业“户口”档案库,对市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方面的许可或登记、审定、批准文号等情况要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严格执行有关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防止降低标准许可和越权许可。要制定农资市场的规范准则,从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证照规范、经营台帐档案、产品质量、市场信誉等方面提出要求、进行规范。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对于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要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