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
(成农机〔2006〕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有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两个规定》和省农机局关于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理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继续将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和高新区经发局局长、分管局长(处长)、监理站(所)长,分别确定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理目标管理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将2006年度农机监理工作考核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
2006年度农机监理目标考核时间在年底前进行,农机安全目标考核结果纳入成都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年度目标综合评比。
附件:1、2006年度农机监理考核目标项目和评分办法
2、2006年度农机监理考核目标指标分配表(略)
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
2006年度农机监理考核目标项目和评分办法
一、农机事故目标(计10分)
1、农机事故重伤人数指标(计3分)
农机事故重伤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计满分,每超1人扣0.5分。
2、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指标(计3分)
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计满分,每超过1人扣1分。
3、重特大农机事故控制指标(计4分)
未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计满分,发生1次重大事故扣2分,特大事故不计分。
二、安全管理目标(计25分)
(一)安全宣传目标(计7分)
1、宣传报道指标(计4分)
建立完善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完成规定宣传报道数量计3分,少完成报道1次扣0.5分。
2、投稿宣传指标(计3分)
完成《四川农机》、《中国农机监理》、《中国农机化导报》、省农机监理总站、市农业信息网等农机安全监理季度投稿、组稿任务计3分。以编辑部和省市收件登记为依据,少完成1次扣0.5分,若6个月未投稿则全年该项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