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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2、县级农业质量监测站。结合农业行政资源整合,将农业系统内部现有的种子、土壤、肥料、饲料、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资源进行整合,购置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和基本辅助设备,配备专职检测人员5-8人,建立县级农业质量安全监测站,监测站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8-10人。承担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监测工作,开展对区域内种子、土壤、肥料质量的监测,并对质量安全的重点区域和产品进行常年监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3、片区检测室。在片区站设置检测室,配备农药、兽药快速检测设备及基本辅助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承担片区内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职能。

  4、企业检测室。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龙头企业(农村专合组织)等要建立检测室,配备相应的农药、兽药快速检测设备及基本辅助设备,有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对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自检,把好生产农产品的准出关和销售农产品的准入关。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依托成都市农业信息体系中的信息点,通过互联网对市、县、片区站检测室的快速检测设备进行联网,形成与检测同步的质量安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传送、分析、评价、发布体系。逐步将市、县、片区、企业、专合组织和市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的监管及生产信息向社会发布,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追溯制度做好配套。

  (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农产品生产强制实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优势(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非疫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组织和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实行公司(组织)+农户+标准的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对农产品生产从种源、投入品统一供应和使用到采收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通过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农产品产量提高10-15%,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业生产效率提高20-30%。通过基地的辐射和带动,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机制。由市农业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机构,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紧急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做好技术储备,编制应急预案;建立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投入品质量检测专家、农、畜、水产品生产技术、动植物检疫、防疫及环境、卫生、食品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的20人兼职队伍;配备应急专用车,车上配备环境监测、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投入品快速检测等仪器设备和基本辅助设备。以便快速处理市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畜、水产品生产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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