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6、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7、认真落实全省“法律五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法律五进”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责任机制,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8、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以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发展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和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加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省直机关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省直机关干部普法考试,召开省直机关“法律进机关”工作座谈会。
9、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认真落实中宣部、司法部、
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两委”成员培训,大力推广枣庄“两个一”工程建设经验,提高“两委”成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建立完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抓好输出地、输入地工作衔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适时出台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7月份,召开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