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对象,坚持分类施教。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以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坚持以
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学习宣传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采取多种形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向更广、更深层次拓展延伸。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形成统分结合、上下协同、多层互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各级党校、干校、行政学院都要增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内容,充分利用报告会、座谈会、辅导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公务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举办知识竞赛、征文、专家访谈等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夜校等各种宣传阵地和讲案学法、放映法制影片、编演法制文艺节目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教育的感召力。
(三)做好结合文章,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普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不断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
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要把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行业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不断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