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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

  三、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内容,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要大力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观念,依法行使职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尊重和保障人权,廉洁勤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目标。坚持公平正义必须准确把握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等内容,努力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措施,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自觉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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