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扩大农业质量检测范围。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的蔬菜、猪肉、鸡蛋、鲜奶、水果等主要农产品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抽样和监测,并对全市农药复配制剂品牌和工业饲料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抽样监测。区(市)县农业部门也要积极争取经费,认真落实农产品市场的蔬菜每月一次的例行抽样、快速监测和销售前的蔬菜抽样、快速监测。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开通后,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区(市)县农业质量监测站和片区监测室的检测终端数据要及时与网络数据库联接,检测数据直接传输到数据库,实现实时统计和分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实行产地“亮牌”制度。市和区(市)县农业部门要配合工商部门,逐步在全市农产品市场实行农产品产地“亮牌”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当前,要结合贯彻落实动物产地检疫证制度,抓好畜产品产地“亮牌”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将动物产地检疫证的产地细化到区(市)县、乡镇、村、畜主(货主)。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制实施后,逐步推行其他农产品的产地“亮牌”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目标。
四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一要实行例行监测月报制度。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对区(市)县监测结果,每月均要向市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委、政府分管领导通报。二要实行重大案件专报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的情况,要及时向市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委、政府分管领导通报。三要实行部分产品质量安全公告制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组的要求,有选择性的对少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在媒体上公告。对多次违规的企业,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五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结合“农业110”农民咨询热线建设,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对非法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非法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冒用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生产销售不合格认证产品的,可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四)加强领导,搞好试点示范工作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制定好推进计划,研究推进措施,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标准化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完善监管制度上,突破口要放在蔬菜、茶叶、生猪、肉禽、禽蛋和牛奶等产业上。要做好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的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市农委可依照《成都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有关农业标准,对达标的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进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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