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成农办〔2006〕3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农市发[2004]15号)、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动”的意见》(农发[2006]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5]4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优势产业的标准化基地建设为重点,依托农业企业和农村专合组织,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管,严把农业投入品关、农产品生产关和农产品市场关,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我市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实现强有力的监管,逐步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我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98.0%以上达到国家无公害标准;主要农产品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 80.0%以上的农业企业和农村专合组织实行标准化生产,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达到100.0%,其大部分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农产品出口企业标准实现与进口国标准接轨,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进口国的标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加快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建设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切实按照《成都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附后),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的要求和本地优势农产品布局,依托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至少要建设成规模的标准化优势农产品基地3个以上。标准化优势农产品基地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种苗、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加工、统一质量认证、统一品牌和销售,推行生物防治、洁净生产、循环利用,提倡使用有机肥料、生态农资,少用化学制剂,减少农业污染。要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设,引导、扶持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争取进口国质量认证。通过标准化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农业标准化。凡列入农业产业化等政府性资金扶持的种养业项目,均应按照《成都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有关农业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