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农办〔2006〕34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成都市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和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努力构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现代农业新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完善我市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137工程”。即:建立一个主体网络、搭建三个服务平台、开发应用七个服务系统。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完善、服务一流的农村经济信息体系。
主要目标:到2010年,利用从市到县到乡再到村的四级信息网络,搭建起农村经济信息服务平台:市级农口部门、农业服务机构互联,与区(市)县、片区站农业服务机构互通,与互联网、电信电话网连接,与企业和农民互动,集信息发布、咨询、查询、采集、分析,数据报送、预测评价、决策支持、网上交易于一体,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协调配套的新型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一个主体网络建设
以市、县、乡镇、村四级信息中心(站、点)为主体,链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网络。
1、机构设置
建全市级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区(市)县农业发展局建立农村经济信息中心;镇(乡)在经发办设立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片区农业服务站建立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站,村建立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点。
2、人员配置
区(市)县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应配备工作人员3-5人,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中心”由网络管理、信息采编、数据分析等方面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