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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成农机〔2006〕8号)


各区(市)县农业发展(五城区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直属各单位,相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6〕39号)的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五部门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发〔2006〕61号)(川农机办〔2006〕50号文)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对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五年,各区(市)县、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为推动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各区(市)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组织好此次活动。市农委成立以副主任鞠石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委办公室、安监处、法规处、畜牧处、粮油处、农经处、农建处、农质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各区(市)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突出主线,面向农民,面向社会,推动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在活动期间,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演、文艺演出、安全知识下乡、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开办安全专栏、报道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要利用标语、广告、宣传车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为安全生产创造好的环境和氛围。

  要向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典型事故案例、农机安全常识。开展好农机“五进”(进农村、进学校、进家门、进社区、进企业)和“三个一”(开展一次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展示、向农民群众发放一本安全宣传资料、宣讲一次农机安全常识)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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