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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成农党组〔2006〕10号)


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市农推办党支部:

  近年来,我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党员形象、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开拓我市现代农业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发展,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形势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在中国共产党诞辰8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支部)从党的关系在农委的(下同)各单位及机关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从正式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农委系统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坚持结合农委中心工作抓党建,成绩显著,党支部的协助、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好,凝聚力和战斗力强,所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好,作风正派、班子团结、勤政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开拓精神强,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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