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据法律,强化统一监管。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格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劣质化肥的行为。依据国家《
水污染防治法》、《
畜牧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各类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情况的监管。全面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出台,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加强宣传,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种、养殖企业加快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将种、养殖污染治理纳入行业自律和村规民约范畴,通过社会舆论、专合组织和村委会的监督、管理,纠正、限制种、养殖污染行为,共同参与污染防治,促进农牧产业健康发展。各区(市)县建立养殖污染“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养殖场(户),不得享受政策和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不得给予奖励和补贴。
(五)加大投入,构建长效机制。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主要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等。加快形成财政投入为导向,集体、企业、农民多元化投入的机制,大力支持种、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走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保护。在重点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整理、扶贫开发、移民安置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国债等专项建设补助资金,为污染防治提供资金支持
六、实施项目
(一)农业土壤普查与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争取财政、国土部门资金支持,开展全市农业土壤普查工作,查清土壤种类、质量和分布等基础资料,掌握全市土壤情况,建立土壤监测和控制体系,围绕粮油、蔬菜、水果、茶叶、花木、林竹等主导产业,依托市上确定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对不同农业生产区域、不同品种,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达到提高土壤质量,减少土壤污染,改良农产品品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