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对种植业污染和养殖业污染的防治,按照“种养结合,合理区划,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的思路加强农牧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推进传统种、养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种植业方面:在2007年底前,化肥施用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0%,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0万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万亩。
--养殖业方面: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全市养殖场(户)逐步配套粪便收集和处理利用设施,2006年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10年达到90%,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种植业清洁生产。围绕粮油生产和市上确定的蔬菜、柑桔、食用菌、茶叶、花卉、林竹、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发展步伐。大力开展以稻田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的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种清洁生产,推广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科学施肥,合理用药,使种植业投入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氮磷等营养物质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实现农田投入品废弃物减量化,种植业污染逐步减少。
(二)划定畜禽养殖区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和宜养区。
1、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在2007年底前搬迁或关闭。
(1)全市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五城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3)近远郊十四区(市)县内的行政办公区、文教科研区、重点小城镇等人口集中地区,当地主要河流控制区,实施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