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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4、法制工作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可以合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分别履职;也可以分设。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综合执法机构、专业管理机构、农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3分)

  二、队伍完善(16分)

  5、建立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初任执法人员参加市上统一组织的军训、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取得资格后申领执法证件,凭证上岗。(3分)

  6、建立执法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录用机制和执法人员分流机制。按照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标准选配执法队伍。(4分)

  7、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实现执法人员专职化。执法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有法律专业人员。(4分)

  8、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实行综合执法机构内部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制度。(3分)

  9、执法人员不得参与经营活动,不得在经营服务中兼职。(2分)

  三、保障有力(20分)

  10、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程,纳入目标管理,法制工作机构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办实施,运转协调有序。(4分)

  11、落实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机构性质和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执法工作经费(人头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办案费、发展建设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4分)

  12、保障法制工作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办公用房人均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辅助用房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5分)

  13、保障法制工作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取证设备。交通工具应按1辆/3~5人的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应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档案柜;取证设备每个中队应配备至少1台以上的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数码录音笔和电脑,能保证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5分)

  14、建立农业综合执法协管员制度。以片区农技、畜牧、农机站为依托,聘请1-2名协管员,将农业综合执法农资产品的日常监管延伸到乡村。(2分)

  四、办案规范(36分)

  15、统一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标识。(3分)

  16、实行每月集中学法制度、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处罚案件定期通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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