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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通知


  二、广泛开展宣传

  市农委定于6月5日-6月11日,在全市开展《畜牧法》宣传周活动。6月9日,全市统一开展《畜牧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实施《畜牧法》,推进依法治牧”。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畜牧法》的各项宣传活动,为《畜牧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活动,面向农村、面向畜禽养殖企业和农户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书写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努力把《畜牧法》宣传到村、到场户、到人。

  三、落实贯彻措施

  《畜牧法》为依法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确立了许多重要的制度规范,如: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畜禽品种审定推广登记制度、种畜禽质量监督制度以及规模养殖包括养殖小区的条件、养殖场备案、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方面的具体规范。各区(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按照《畜牧法》及国家和省相关配套规定,加紧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养殖行为管理、畜禽标识代码管理的具体制度、措施,依法加强畜禽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和规范,开展养殖档案、种畜禽品种、质量和生产经营的执法检查,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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