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工办)监督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六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工办)
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农委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对干部职工实施有效监督,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监督检查范围是指由上级和市农委制订印发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执行、遵守、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市农委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监督检查采取座谈、个别征求意见、民意测验等方式,并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目标检查、领导班子考察等进行。
第四条 市农委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执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 由监察室负责组织有关处室,对我委机关、直属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