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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到2008年,全市建设三个“平安农机”示范县,三十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三百个“平安农机”示范村,一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户,通过“平安农机”示范典型建设,增强辐射力,提高影响力,在全市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氛围。

  通过三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照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 农机安全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 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安全管理。

  为保证以上目标的完成,全市应遵循“先行试点,重点培育,全面铺开”的原则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选择试点,要基础条件好、农机拥有量大,对创建活动具有较大促进作用。要对安全意识强、职业道德好、模范遵章守纪、驾驶操作技术水平高、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的农机户建立起基本情况信息调查了解评判制度。

  三、“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区(市)县标准

  1、区(市)县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府安全考核范围,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到30%以上。

  3、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三大防线”扎实牢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农机维修管理、教育培训等管理服务措施得力。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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