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成农机〔2006〕11号)
各区(市)县农发(城乡一体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农委、市安监局直属相关单位、有关处室: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以及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平安乡村建设,根据省农机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要求,市农委、市安监局决定:从2006年起到2008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成都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附件一)和成都市“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创建计划(附件二)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要及时总结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1、成都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成都市“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创建计划(略)
二○○六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成都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农村文明建设。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兴机富民,保民平安,根据省农机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安全工作会议有关安排部署,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创新机制体制,夯实农机安全管理基础,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 “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在全社会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