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成都市农业系统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补充通知
(成委农发[2006]1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就举办成都市农业系统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成都市农业系统首届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截稿日期推迟至9月30日。正式展览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书法、国画作品规格应在四尺以上(含四尺),以竖幅为宜;摄影作品可先送7寸小样,遴选后再扩大,必须注明摄影地点和标题。
三、为便于展出时统一风格,增强艺术感染力,本届入选展览的作品由市农委(市委农工办)统一装裱,统一列支。入选展览的作品和未入选展览的作品均退还作者本人(收藏品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