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省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地质勘查部门、地勘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的要求,为搞好我省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报地勘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要按照附件1、2、3的要求如实填报2005年末和2006年末相关数据,2006年度新注册登记的地勘单位只填写2006年末相关数据的基本情况。
二、逐项核查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核查自1999年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以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等重要文件以及我省自行出台的给予地勘单位改革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涉及国拨地勘费、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基本建设、房改、税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各国有地勘单位要对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在本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编写情况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况,各项扶持政策、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原因和建议,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同时按附件4要求填写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
三、高度重视,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本次地质勘查行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将为全面掌握地质勘查行业状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提供重要基础资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调查工作,组织精干的人员,填写和编制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并保证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各地质勘查部门要统一汇总本系统相关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