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金土工程数据整合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信办发[2007]6号)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金土工程数据整合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信办发[2007]6号)、《关于<山东省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及<济南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函》(国土资信办函[2007]12号)要求,为保证我省金土工程数据成果整合质量,省厅质量检查组将对省级及济南、青岛两个试点城市数据整合成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 检查内容: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下发《金土工程数据库整合建库任务与要求》中规定提交的成果内容。
(二) 检查工作程序:
1. 市局组织对已完成数据整合成果进行初检,保证提交数据成果内容及组织方式符合文件要求。
2. 省厅组织质量检查组根据“数据整合建库的任务与要求”和“国土资源数据库整合技术要求”对提交成果进行检查。
3. 质量检查组出具检查意见。
二、时间地点安排
检查时间安排见下表,检查地点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七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山东省金土工程数据整合成果质量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成果名称
| 提供单位
| 备注
|
2007.6.21
|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整合数据
| 信息中心
|
|
2007.6.22
| 省级农用地分等整合数据
| 规划院
|
|
2007.6.28
| 青岛市整合数据
| 青岛市国土局
|
|
2007.6.29
| 济南市整合数据
| 济南市国土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