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债券回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证监机构字[2006]26号)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为规范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债券回购交易结算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三项新规则将于2006年5月8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上述规则的有效执行和新老债券回购的平稳过渡,根据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督促证券公司做好债券回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06]138号)有关规定,你公司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相关技术系统特别是柜面交易、清算和风险控制系统的改造和客户宣传准备工作,确保新债券回购相关规则的顺利实施。
二、从2006年5月8日起,新发生的债券回购一律执行新债券回购交易结算规则,并与客户签订新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