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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加强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加强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证办字[2004]3号)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保障监管工作的需要,现就我局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局已选定一家设备维护商协助我局做好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设备维护商在每周一下午派技术人员在我局值守,对我局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我局工作人员在使用中的问题,如不是影响工作的重大技术故障,可在每周一下午集中解决。如遇重大技术故障,服务商承诺当日上门服务。

  二、计算机系统故障报修程序。

  1、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故障后,应填写《计算机设备故障报修单》(见附件),通知综合处处理。

  2、综合处接到报修单后,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在报修单上做出记录后存档。

  3、如无法立即排除或经检查需更换配件,则在报修单上做出记录并通知设备维护商派人协助解决。设备维护商解决此问题后在报修单上作记录。

  4、维修需更换配件和支付维修费用时,应在修理前经综合处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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