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农人〔2006〕49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发[2006]19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务员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发[2006]20号)和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农委研究决定,成立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嘉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永、暴丽英同志担任,成员有周光志、马秉红、唐协林和李加宁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