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专合组织示范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6〕87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有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又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同时也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委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作好组织落实工作。发展农村专合组织,关键是要抓典型、树样板。各区(市)县和委相关处室、单位要围绕“推进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把26个“省级示范专合组织”和100个“市级百强专合组织”作为示范点,认真组织和积极开展好示范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服务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在抓好省市级示范专合组织的同时,抓一批区(市)县级的示范专合组织。通过抓示范,推动全市农村专合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二、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对于确定的省级示范专合组织,市农委将落实具体的委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开展“一对一”的对口联系,各区(市)县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对口联系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指导服务,引导和帮助专合组织规范内部管理运行和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自身建设,逐步做实、做大、做强,使其更好、更全面地发挥作用。
三、切实开展指导服务。一是指导和帮助示范专合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引导有条件的专合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向实体型的合作社方向发展。要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完善专合组织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坚持民主管理,由社(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民主决策合作社重大事项,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确保广大社(会)员的利益。建立完善风险保障机制,通过设立风险保障基金,抵御市场风险。二是指导和帮助示范专合组织完善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统一技术培训、统一供种、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帮助其实施质量认证、商标注册、树立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配套完善相应的信息设备,统一与全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络联网,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发布、收集产品和技术信息,进而实现产品的网上交易。三是指导和帮助示范专合组织搞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办公场所建设,实行章程、制度和运作流程规范上墙,建立社(会)员规范登记制度,规范专合组织标识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