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农人〔2006〕53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公务员200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6〕186号)精神,2006年度市农委机关和市农业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5〕185号)执行,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0号)执行。为认真做好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成人办发〔2005〕185号文件规定,成立市农委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嘉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永、暴丽英同志担任,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人事处,负责考核日常工作。直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2006年度市农委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市农业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从2006年12月中旬开始,2007年2月20日以前结束。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4日为考核动员、个人总结阶段;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1月25日为述职、评议阶段;2007年1月26日至2月15日为评鉴、审核、确定等次阶段。
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市上和农委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好本处室、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务必于2007年2月15日前将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工勤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核情况和优秀、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单报市农委人事处,其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统计表于2007年2月15日前报市农委人事处。
三、各处室、各单位在考核中要把好质量关,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事业单位优秀人员等次比例严格控制在应参加考核总人数15%以内(其中,站所级领导干部占3%,一般干部占12%),机关公务员优秀人员等次比例以2005年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按18%执行。机关优秀人员等次确定采取由各处室推荐人选,报市农委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领导小组在机关范围内按干部职级分层次评比,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择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