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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6〕96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贸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投入品监管,防止源头污染。要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对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检查,严格管理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做好监测工作,保障食用安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企业自检与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等关键环节的检验检测工作。加大对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禽蛋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大防控力度,建立应急机制。各区(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建立“两节”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如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农委,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名优农产品销售。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的黄金销售时段,加大对我市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广泛宣传,通过在农产品市场设立专销区、专销店,在超市设立专销柜,组织开展展销展示活动等,促进认证产品和名优农产品的销售。

  五、搞好流通服务,保障市场供应。认真调查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加强价格行情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和产销衔接工作,落实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要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挂钩,推动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的市场均衡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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