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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七年大春粮食生产的意见


  (四)推动产业增加效益

  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市和区(市)县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粮食部门、粮食加工企业搞好协作配合,帮助企业建立优质标准化订单生产基地,积极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走“公司+基地+体系+农户”的产业化路子,将优质原料转化为优质产品,通过扩大特色产品加工处理,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升级,将优势农产品转化为优质产品,打造名优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搞好多种形式的粮食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试点,搞好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从品种推介、基地建设、技术培训、项目管理、政策咨询等多方面提供扶持,把传统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与规模经营、机械化生产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农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加强指导和服务

  要切实加强对大春生产的指导和服务,采取扎实的措施,确保完成大春生产任务。要将2007年大春粮食面积产量指标,纳入农业目标管理。要按照“工作早行动,任务早落实,物资早储备,培训早安排”的要求,切实抓好大春备耕和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精心组织实施水稻良种补贴,落实水稻面积,推介优良品种,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支持农业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和搞点示范,建立高标准的示范样板区,以更好地辐射带动大面积生产。要搞好农资监管,及早安排部署,抓住春耕备耕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技术、信息和市场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成都市2007年大春粮食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市2007年大春粮食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大春粮食

其   中

面积

总产

水稻

玉米

红苕

马铃薯

面积

总产

面积

总产

面积

总产

面积

总产

成都市

511.00

207.20

343.80

170.90

67.20

19.50

55.00

11.80

21.00

4.90

龙泉驿区

10.00

3.40

2.40

1.20

2.10

0.50

2.50

0.9

2.00

0.7

青白江区

26.00

10.24

15.80

7.80

3.70

1.00

4.50

1.1

1.50

0.34

金堂县

69.00

17.60

20.20

7.70

22.40

5.90

17.60

3.4

2.80

0.6

双流县

47.00

21.10

35.00

18.00

4.40

1.50

2.00

0.7

3.00

0.9

温江区

10.00

4.90

9.50

4.90

 

 

 

 

 

 

郫县

29.00

12.80

23.40

11.90

0.80

0.20

3.00

0.5

1.50

0.2

新都区

35.00

16.40

31.00

15.30

0.90

0.30

2.00

0.6

1.00

0.2

彭州市

55.00

24.84

41.50

21.70

7.00

2.20

2.50

0.5

2.50

0.44

崇州市

51.00

23.84

42.60

21.60

3.00

1.00

2.40

0.7

2.00

0.54

大邑县

40.00

16.70

27.40

14.00

5.80

2.00

4.00

0.7

 

 

邛崃市

63.00

23.15

36.30

18.00

10.50

3.20

9.50

1.5

2.50

0.45

蒲江县

28.00

10.30

16.60

8.00

3.80

1.00

4.00

0.9

1.80

0.4

新津县

20.00

9.00

17.50

8.50

0.80

0.20

0.50

0.2

0.30

0.1

都江堰市

28.00

12.93

24.60

12.30

2.00

0.50

0.50

0.1

0.1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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