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奥运会火炬接力苏州境内传递和奥运会期间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8〕11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第29届奥运会将于8月8日-9月17日在我国举办,奥运会火炬接力于5月22日在苏州境内进行传递,这是今年全世界的体育盛事,运动会前后和运动会期间,大批国际国内游客将大量集中在各地车站、机场、码头和旅游景点等场所,为做好奥运会火炬接力苏州境内传递和奥运会期间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等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关于
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8〕19号)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监督〔2008〕2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结合卫生监督职责,建立卫生保障指挥组织系统,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及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确保圆满高效地完成保障任务。
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各地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落实赛前准备、赛前验证和赛事举行三个阶段保障措施的要求,结合近期省卫生厅下发的2008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集中开展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预案,做好各项 卫生监督工作应急准备。
卫生部统一部署,在赛前准备阶段(4月-6月),对本辖区完成一次对重点旅游场所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赛前验证阶段(7月)集中开展对本辖区旅游场所和宾馆饭店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在赛事举行阶段(8月-9月)加强本地区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全力配合和支持奥运会主办和协办城市开展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