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绿色狂飚”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成农办〔2007〕12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农资打假“绿色狂飚”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新”突破年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大力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以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严把农资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民维权能力和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防范和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二、工作重点
(一)抓源头治理,切实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相关证照,健全生产、经营企业“户口”档案。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坚决取缔;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录。
2、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行“农资信用跟踪卡”制度和质量承诺制度,鼓励农资经营户向农民出具“农资信用跟踪卡”。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