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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抓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三)创新培训机制。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企携手”的思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和农广校等培训资源培训优势,积极委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教育机构、农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化培训机构,承担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要坚持课堂培训和现场示范培训结合,以现场示范培训为主;坚持系统培训和农事季节培训结合,以季节培训为主。要注重选择具有实践经验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教师,特别是要注意选择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基地、标准化规范化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现场授课、实训,提高培训效果。

  (四)加强资金监管。一是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市农劳办有关农民培训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申报指南;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培训项目;农业部门对各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下达培训任务,落实培训经费,并上报市农委备案;市农委、区(市)县农业部门在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培训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培训完成后根据《成都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管理补充办法》(成农劳办发〔2004〕6号)和本意见的精神,对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考核验收。二是落实台帐制度。各培训机构都要建立受训学员花名册,对学员所在乡镇、村组,授课教师、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地点、课时等要有准确的记录,以备审查。三是确保专款专用。培训专项经费,实行专帐管理,确保农民培训资金直接用于农民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一律免费,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防止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对农民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是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是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实现现代农业新突破、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推进现代农业新跨越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认真总结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市农委(科技处)。

  附件:1、2007年各区(市)县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目标任务

  2、2007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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