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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申报评审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4、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授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5、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6、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村平均纯收入的20倍,并带动全村(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受市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等;

  7、对少数有特殊专长、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条件,切实做到真实规范。申报高级技师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1份;

  (二)个人申报高级技师申请书1份,要写明申报理由,字数不少于200字;

  (三)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份,其内容主要为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个人情况全息表》及申报前业绩公示情况报告各1份;

  (五)综合推荐意见2份,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技术水平、主要业绩和推荐意见。请按照内容顺序撰写,涉及量化指标的一定要写清楚具体数字。综合推荐意见由乡(镇)或单位撰写,字数在700字左右,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市)县职改办审核推荐盖章;

  (六)毕业证、任现技术职称批文或资格证书、技术培训合同、绿色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由申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四、申报评审费用

  按照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费每人次24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为320元。

  五、接受材料部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人事处),地址:西华门街19号10楼1017室。

  六、接受材料时间

  20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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