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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生猪生产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生猪生产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成农牧〔2007〕1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生猪生产省生产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畜食函〔2007〕2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主要监测指标为:生猪存栏数(万头)、母猪存栏数(万头)、生猪出栏数(万头)、猪肉产量(万吨)、产地检疫数(万头)、屠宰检疫数(万头)。其中存栏指标为时点数,出栏和产量指标为逐月累计数。

  二、上报时间

  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统计周期月。请你单位于每月18日前以Excel表格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生猪生产数据上报市农委农经站。

  三、其它事项

  本制度自2007年6月始施行。

  联系人:杨 洋

  联系电话:87039738

  传真号:87018362

  邮箱地址:123­_yang yang @ 163.com

  附件:生猪生产月报表式

  二○○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生猪生产月报表式

  填报单位:           制表单位:农业部畜牧业司

指标

单位

当月

去年同期

同比(±%)

一、生猪存栏

万头

 

 

 

二、能繁母猪存栏

万头

 

 

 

三、生猪出栏

万头

 

 

 

四、猪肉产量

万吨

 

 

 

五、产地检疫数

万头

 

 

 

六、屠宰检疫数

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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