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稻飞虱监测和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业〔2007〕1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目前,双流、都江堰、新都、龙泉驿、金堂、青白江、崇州、新津、郫县、彭州、邛崃等11个区(市)县已发生稻飞虱,面积达36.7万亩,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稻飞虱是典型的随气流迁飞的水稻害虫,具有迁飞性、暴发性、毁灭性、繁殖力强,来势猛,发展快的特点,造成水稻大片死秆倒伏,影响谷粒饱满度,千粒重减轻,空秕粒增加,减产严重甚至颗粒无收,危害损失极大。为加强稻飞虱监测和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测稻飞虱发生发展情况。立即开展稻飞虱监测工作,采取灯光诱测与田间拍查相结合的办法,搞好稻飞虱的监测,密切监视稻飞虱的迁入、迁出和危害情况。在主要乡镇群测点增加安装3-5盏测报灯,也可使用自制的简易测报灯(方法是用200W白炽灯(或黑光灯)作标准光源,灯源离地面1.5米,上方架设防雨罩,下方装集虫漏斗,漏斗口下装毒瓶)。每盏测报灯要有专人负责查看并统计记录灯诱稻飞虱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大面积的稻飞虱发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当地稻飞虱发生范围和虫量,具体调查标准按照《稻飞虱测报调查规范》(GB/T 15794-1995)执行。每七天复查一次,每周二将监测和普查虫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植保站测报科上报(测报科邮址:cdszbzjz @163.com)。
二、建立稻飞虱联合监测机制。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随时了解高空气流变化,密切监视稻飞虱的迁入、迁出情况及其种群动态。密切了解周边区(市)县稻飞虱发生动态,以便更好地把握当地未来的发生趋势。对重大虫情随时上报,严格执行稻飞虱的日报制和预警制,并建立稻飞虱联合监测机制,及时发布防治预报。
三、作好预案及时开展防治。要依据灯下诱虫和大田普查的结果作好“两查两定”,即:查虫龄,定防治适期;查虫口密度,定防治对象田。在测报的基础上,作好防治预案,在防治适期组织力量,搞好防治工作。采取防治迁入高峰的成虫和主害代低龄若虫高峰期相结合的对策,当田间虫口密度达到防治指标,选用高效、低毒、药效期长的农药,采取集中连片及时防治,确保防治面积达到应防面积的95%以上,力争将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