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检查工作是否落实的有效途经,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2009年我们要求各级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要深入企业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对教育培训需求,为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排忧解难。
(二)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促进教育培训优质服务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市场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好三个方面的制度:
1.坚持培训社会化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作用,提高培训质量,我们在委托培训模式上,将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投标机制模式,允许经备案的培训机构在自身办学能力和范围内,公平竞争,择优委托。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优质服务。
2.坚持培训评估制度。为了促使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的质量,2009年我们将对市、县备案认定的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统一考核评估,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一次,年底通过行业网站向社会推荐信誉较好的培训单位,同时推荐参加江苏省建设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活动。
3.坚持考培分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的通知》(苏建教〔2008〕13号)精神,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考试采取 “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办证、统一公布”的原则进行。省或市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均实行考培分开。2009年苏州市建设局将设立电脑考核站,凡由苏州市建设局组织的培训考试项目实行电脑无纸化考试(暂时仅限苏州市区),进一步落实培考分开制度,促进培训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发挥各方作用,进一步落实教育培训工作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来自各层次,多方面发挥作用。为此,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注重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来落实好教育培训工作:
(一)发挥各级培训机构作用
1.注重发挥上级培训机构的作用,做好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2.注重发挥经市建设局备案认可的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抓好以建造师为主的一系列职称培训工作和为农民工业余学校送教服务工作。
3.注重发挥专业机构培训作用,抓好试验员(含取样员、见证员)等培训。
(二)发挥各市(县)建设教育主管部门作用
1.注重发挥各市(县)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在每次培训项目的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和组织考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