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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教〔2009〕8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现将《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参考。

  附件:《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苏州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09年苏州市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总的要求是:在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准绳,以《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建设教育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为依据,牢固树立“两个服务”思想, 围绕“落实制度,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发挥作用”的工作思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加强系统的内外协调,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按照“增强服务、提高质量”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证。
  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一、落实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
  制度建设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近年来,我市教育培训工作已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建设教育主管部门间联系和互动,加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水平
  1.坚持季度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将组织两级教育工作者召开工作联席会,交流各单位季度工作做法,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组织培训工作的能力,推动全市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2.坚持每年自身能力学习培训制度。为了使教育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2009年除了举办教育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学习建设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还将组织全市建设教育系统人员外出学习,学习兄弟省、市教育培训做法,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
  3.坚持年度评优创先制度。为更好地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开展,2009年底将继续开展评优创先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在建设教育工作做出显著成效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从广度和深度上提升全市各层次、各方面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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