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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畜食〔2008〕43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防止灾后炭疽、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和重大动物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把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作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根据灾后疫病发生的规律,结合四川历史以来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易发的特点,灾区大量畜禽死亡后,在大雨和高温天气交错作用下,48小时后动物尸体腐败加快,污染土壤和水源,极易引发炭疽、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和其它重大动物疫情,危及公共卫生安全。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已过去120小时,随着救灾工作的不断推进,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迫在眉睫。各地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迅速组织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

  各级畜牧部门要紧急动员,组织畜牧兽医干部职工和自愿者,成立应急分队,按照从外向内推进的原则,重点对受灾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清毒,清理、掩埋死亡畜禽;要坚持专业处理和发动群众处理相结合,加强死亡畜禽 “四不一处理”(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要加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知识宣传,引导散养农户尽快处理死亡的畜禽。

  三、加强消毒药品及相关器械的组织调运和应急后勤保障

  省局将及时组织准备消毒药品和相关器械,按照“需要多少,提供多少”的原则,保障各地畜牧部门开展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所需物资;并全力争取为重灾区应急分队开展工作提供后勤经费补助。各地需要消毒药品和相关器械的数量请及时与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联系(联系人:张东,联系电话:028-85066958,13908059533)。

  四、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地畜牧部门要加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进展情况的统计工作,每天下午5时前将《四川省地震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环境消毒工作统计表》报省局(联系人:喻赟、张松,联系电话:028-85570892,传真:028-85570582),省局汇总后报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抗震救灾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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