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为:抽查县平均免疫密度× 2%× 100。
(三)免疫防控工作检查( 30分)
1 .组织领导工作( 5分)
检查各级春防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制度、经费落实、督查指导和技术培训情况;检查各级有无免疫考核评估机制,是否开展了自查检查,交叉检查以及查后补免评估等情况。
2. 基层防疫网络建设情况( 3分)
检查各县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乡镇站建设以及冷链建设、疫苗保藏设备使用等情况。
3. 疫苗免疫工作( 5分)
检查县(市、区)各级免疫计划与部署的落实程度、春防免疫检查情况;疫苗保藏条件及实际情况、疫苗出入库单据和实物台帐、疫苗免疫记录与档案管理完善程度,以及疫苗副反应处理情况。
4. 监测送样工作( 6分)
检查县(市、区)各级有无监测方案;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血清学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和病原学监测样品送检情况;监测原始记录与档案管理情况;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估及时统计报表情况;监测诊断试剂的购置情况;监测阳性病畜的处理及净化防控情况等。
5. 畜禽标识管理( 6分)
检查各地畜禽标识实施落实情况;牲畜屠宰场(点)、养殖场和散养畜抽查挂标率情况,移动智能识读器及打印机的使用情况等。
6.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 5分)
检查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等情况;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情况,包括疫苗及相应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物资发放和领用登记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8 年 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负责组织各市(州)进行春防免疫工作交叉检查,每个市(州)抽调 2人,其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站(所)负责人 1名,实验室工作人员 1名,组成 21个检查组;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为各检查组派 1名联络协调员,同时参加检查。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站(所)负责人任组长,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各市(州)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两市(州)之间不能相互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走访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填写表格(表 1-15),并负责现场采集检测样品。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负责样品的实验室检测,统一进行免疫效果评价。
四、现场抽查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