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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川动防总[2008]33号)


各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全省畜牧经济暨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作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的防控目标,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动物疫病春防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 [2008]46号)和《 2008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川畜食函 [2008]52号)的要求,受省畜牧食品局委托,我站制定了 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 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全省畜牧经济暨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作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的防控目标,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动物疫病春防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 [2008]46号)和《 2008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川畜食函 [2008]52号)的要求,特制定我省 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交叉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交叉检查在全省 21个市(州)同时进行,检查结果采取评分制(满分 100分),主要检查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免疫抗体抽检( 60分)
  检测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鸡新城疫等 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通过抽样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计分(每种动物疫病 15分× 4= 60分)。
  计算公式为:抽检抗体合格率× 15%× 100,由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检测抗体效价后,负责统计得分。
  (二)免疫密度抽检( 10分)
  检查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等 5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由检查组根据各市(州)抽查的每个县每种动物疫病的平均免疫密度情况打分(每种动物疫病 2分× 5=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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