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一)核心养殖场及签约农户
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的核心养殖场,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要求,对照相关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公司(协会)+农户”形式的应随机抽查不低于3户签约养殖户。
(二)饲料、兽药市场
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重点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
(三)乡、镇兽医防疫站
抽查产品(产地)所在地1-2个乡、镇兽医防疫站,重点围绕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四)屠宰加工现场
对有屠宰加工的企业,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要求,对照相关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五)证书、标志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9月1日-15日;
(二)现场检查阶段, 9月18日下午开始,9月30日前结束;
(三)整改总结阶段, 10月15日前完成,省局将召开总结分析会。
五、检查分组方式
采取分组、分片交叉检查的方式,将被检查的市(州)分为4个片区,分别由4个检查组负责检查。(分片情况见附件1)各检查组分别由6名有资质的市(州)检查员组成,其中检查组组长1名。检查组组长全面负责该片区现场检查工作。每个检查组可分成2-3个检查小组分头开展工作。省局各委派1个单位、1名督导员到各组对检查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导。
各市(州)参与现场检查的检查员实行“回避与就近原则”,不参与本地的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六、工作表格
(一)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附表1-10)
(二)现场检查报告(新申报认证的产品必用)
(三)认证报告(新申报认证的产品必用)
(四)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七、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