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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交叉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次检查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一)核心养殖场及签约农户

  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的核心养殖场,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要求,对照相关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公司(协会)+农户”形式的应随机抽查不低于3户签约养殖户。

  (二)饲料、兽药市场

  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重点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

  (三)乡、镇兽医防疫站

  抽查产品(产地)所在地1-2个乡、镇兽医防疫站,重点围绕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四)屠宰加工现场

  对有屠宰加工的企业,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要求,对照相关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五)证书、标志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9月1日-15日;

  (二)现场检查阶段, 9月18日下午开始,9月30日前结束;

  (三)整改总结阶段, 10月15日前完成,省局将召开总结分析会。

  五、检查分组方式

  采取分组、分片交叉检查的方式,将被检查的市(州)分为4个片区,分别由4个检查组负责检查。(分片情况见附件1)各检查组分别由6名有资质的市(州)检查员组成,其中检查组组长1名。检查组组长全面负责该片区现场检查工作。每个检查组可分成2-3个检查小组分头开展工作。省局各委派1个单位、1名督导员到各组对检查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导。

  各市(州)参与现场检查的检查员实行“回避与就近原则”,不参与本地的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六、工作表格

  (一)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附表1-10)

  (二)现场检查报告(新申报认证的产品必用)

  (三)认证报告(新申报认证的产品必用)

  (四)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七、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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