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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加强无公害基地长效管理。省、市(州)局要加大对无公害基地和产品业主单位的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开展无公害基地和产品建设的经验交流和情况通报,每年对无公害畜产品发展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各市(州)每年对辖区内的产地要自行组织一次检查,时间安排在九月底以前,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省局。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每年10-11月组织一次获证畜产品质量检测,由各市(州)抽样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省局每年11月前后组织一次由有关单位、现场审查员参加的市州交叉检查。

  (六)推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

  保证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经营,是推动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建设和产品认证的经济动力。2007年要求每个市(州)先择1-2个农贸市场或超市,开辟优质优价的无公害畜产品(含绿色、有机畜禽产品)专销区。对已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鼓励加贴标志,积极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志制度。促进畜产品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制度,设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畜产品不准上市经营。

  三、加强领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一)分解任务,目标考核

  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007年省局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市(州)畜牧(食品、农牧)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县(区)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快速监测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市(州)局要根据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具体指标,层层进行考核,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畅通信息,抓好预警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省局形成“每月一简报,季度一公告,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评估”的制度。

  2、实行重大事件专报制。各市(州)辖区内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市(州)局要在知悉事件1小时之内报告省局。查处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及所在地党委、政府通报。

  3、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省局已经按照农业部要求成立应急工作组(联络部门为省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要求各市(州)、县(区)尽快逐级建立应急工作组,制定本地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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