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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任务,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行标准化养殖

  标准化养殖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环节。要通过努力,在三年内使全省规模化畜禽场和“一村一品”的养殖小区率先实现标准化养殖,并以此带动和提高全省标准化养殖的整体水平。

  1、大力推进以人畜分离为重点的圈舍改造和健康养殖。各市(州)、县(区)应坚持“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相结合,与治理面源污染、沼气建设相结合,与“一村一品”的养殖小区、出口受控基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政策引导,业主投入,政府补助”的思路,因地制宜地实施以人畜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养殖圈舍改造,改善养殖环境,实现健康养殖。省、市(州)、县(区)各级畜牧部门每年都要抓好1-2个示范点。省局将适时推荐成功的人畜分离圈舍改造方案和图集供各地参考选择,及时交流各地实施健康养殖的经验、政策和做法,年度中期适时召开“人畜分离,健康养殖”现场会,年末对市州进行考评。

  2、各市(州)每年开展一次标准化养殖检查,举办一期安全用药、健康养殖培训。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对于《畜牧法》第四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在饲养环节依法依规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和执行休药期的情况,市(州)局要督促、指导县(区)局年内针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举办一期安全用药为主要内容的健康养殖培训。省局将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在年内开展一次监督抽查。

  3、以推进牲畜防疫标识为重点,加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2007年3月起全省对猪、牛、羊统一使用二维码牲畜标识,并将猪、牛、羊补免中长期使用二维码标识形成制度。7月1日后佩戴非二维码标识的活畜将禁止进入流通环节。为推进牲畜防疫标识溯源体系建设,省局将在3月份内将第一批识读设备发至50个县的乡镇站,逐步实现通过识读器向中央数据库传输数据和在检疫、流通环节监督时通过中央数据库查询、检疫监督出证。省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确保在年内基本完成此项工作。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4、建立健全规模场养殖记录制度。2007年出口受控猪场和年出栏万头以上生猪的规模场100%建立较为规范的养殖记录制度,50头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建立养殖记录面力争达到30%。省局将设计和监制统一的养殖记录表册式样,开展生产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年终进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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