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6〕281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农牧)局,成都市农委、省局各直属各单位:
针对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完整、安全、有效,严肃查处和纠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为此,省委、省政府于8月21日召开了全省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通知》(川委办发电[2006]6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全面布置。现将两办《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清查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省局各直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投入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绝不能以日常工作繁忙为借口在清理检查中简单应付,不深不透,流于形式。尤其对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要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上报。
二、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要按照两办《通知》要求,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派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及时研究和制订清理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扎实推进。
本次清理检查工作要在省局下发的《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牧项目管理全面开展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发[2006]85号)基础上更为深入地进行财政专项的清查,并以此次清理检查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项目管理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全面清查,突出重点,扎实整改
要认真按两办《通知》要求所规定的清查范围、对象和内容,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突出资金使用范围上的重点。要按照两办《通知》要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2005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科技示范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948项目”、农业科技入户、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草原鼠虫害测报与防治、飞播种草、血吸虫病防治、牧区草原蝗虫防治、布病防治、农业信息预警、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农业产业化、农民专合组织、疫苗经费等项目资金,以及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的各类畜牧业专项资金,其中包括畜牧产业化、良种工程、畜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养殖小区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农区退化草地、农区种草养畜、牧区“人草畜”三配套升级深化以及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追加的财政专项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