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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2006年动物疫病秋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都要对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免疫抗体进行监测,农区每个县禽流感100份,口蹄疫和猪瘟不低于60份;牧区每个县口蹄疫40份,禽流感根据养殖情况自行确定;对养殖量大、规模场多的市、县要加大监测数量,免疫不合格的应及时补免。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对每个市州至少抽检4个规模场(采猪血清30份,牛羊血清20份,禽血清30份)和5个散养户(采猪血清10份,牛羊血清10份,禽血清20份)。

  5、抓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野毒的存在和它的严重危害,认真抓好消毒灭源工作。对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密集地区、重点产区、边境地区要进行重点消毒,消灭疫源。要加强消毒药品的管理,消毒药品必须使用经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要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以提高消毒的效果。要进一步规范消毒药品的采购,加强监管,严防在消毒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发生不正之风。做好消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贮备,完善重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6、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充分发挥其防堵疫源作用,严防外疫传入。加强检疫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执法水平,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加强活畜交易、屠宰、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提高各级各类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病原微生物泄漏和扩散。

  7、加强防疫工作的督促检查。省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的六个督察组,将继续对21个市(州)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定人、定片、不定期的督察。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督察结果通报全省。各地亦要加大督察力度,加强监督指导。督察重点是免疫工作进展,免疫档案的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以及重点地区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防疫责任制的建立,兽医体制改革和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等情况。

  各市、州要每周上报一次秋防进展情况(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度。秋防工作的总结,请各市、州于2006年10月31日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和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附件:1、四川省2006年秋防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2、四川省2006年秋防督察统计表(略)

  二00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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