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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四川省十大知名饲料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十大知名饲料产品”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产品十户养殖大户调查表(由省会同市州实地调查填制,样式见附件2);

  (五)生产资质许可复印件,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还需提供产品批准文号批复复印件;

  (六)获得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需提供复印件;

  (七)质量检测报告。

  1、申报产品2003-2005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机构产品抽检报告;

  2、本次评选需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检。申报产品为同一品牌下同一系列超过3个产品的检测3个,具体产品由省饲料工业协会确定。质量检测由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成都)统一抽样检测。

  检测指标:营养成份指标按产品执行标准检测。卫生安全指标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为铅、氟;浓缩饲料、配合饲料铅、氟、黄曲霉毒素B1。违禁药物检测由省饲料工业协会根据产品特性确定。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将组织行业有关专家组成“四川省十大知名饲料产品”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从企业遵纪守法、生产规模、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和助农增收等方面实行量化评审(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入围企业及产品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最终差额确定前10名产品当选

  七、评选结果

  (一)省饲料工业协会将统一组织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本次评选结果,予以宣传。

  (二)积极向养殖户推荐使用,并推荐参加省政府和国家级名优产品等的评选;对国家和省给予饲料工业的优惠政策,优先考虑本次当选企业。

  (三)当选的企业可在相应产品外包装上加贴使用“四川省十大知名饲料产品”称号。

  (四)在2007年初协会二十周年庆典会上对当选的企业进行表彰,并颁发 “四川省十大知名饲料产品”证书和铜牌。

  八、费用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评选费用;

  (二)质量检测费用由申报企业承担。

  九、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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