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005年10月20日)
省级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着手编制省级2006年部门预算。为做好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省级200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的决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提高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力度,保证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各部门(单位)要在2005年初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基础上,按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核实本部门(单位)的人员性质及构成、工资状况、资产情况等基础信息,完善本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也为逐步实现基本支出系统自动生成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加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按照《四川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根据部门工作重点和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提前落实项目计划,细化专项项目预算编制。专项项目要按要求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行年度间项目滚动预算管理。
(三)严格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02]1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非[2004]9号)精神,加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力度,扩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范围,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各部门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对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各部门(单位)要按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内容,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