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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确保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确保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市农〔2007〕52号)


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6月19日市委常委会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建设,确保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安全,全局上下要花大力气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业生产确保饮用水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为此,局及时成立农业生产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领导小组,由陆云福任组长,秦建国、蒋金龙、朱伟新、陈桂娟、凌志纯任副组长,环能处、法规处、信息处、畜牧兽医综合处、监察室、渔政站、阳澄湖渔政站、执法支队、农环站、粮作站、林业站、水产站、植保站、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4个工作小组,一是太湖工作小组:由朱伟新、陈桂娟负责,环能处、农林渔业处、渔政站、水产站、林业站参加;二是阳澄湖工作小组,由蒋金龙负责,阳澄湖渔政站、林业站参加;三是畜禽业工作小组,由凌志纯负责,畜牧兽医综合处、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加;四是种植业工作小组,由秦建国、蒋金龙负责,环能处、法规处、执法支队、植保站、粮作站、园艺站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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