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纪念建党八十六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苏市农委〔2007〕10号)
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大力宣传党的丰功伟绩,深入贯彻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和谐苏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局党委要求各单位在“七一”期间组织开展庆祝纪念党的生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营造舆论氛围,集中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精神,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制定好学习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达学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为落实“三项任务”提供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注重完善机制,开展贯彻落实长效机制文件“回头看”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就贯彻落实长效机制文件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找准在贯彻落实长效机制文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搞好整改,完善各项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岗位练兵系列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继续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全体党员积极投身现代农业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中,争当管理模范、岗位先锋、服务标兵。力争做到“做好每件事、把好每个岗、树好一面旗”,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扶贫帮困,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要大力推进党员“亲情式”管理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一次入户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要继续开展好“结穷亲、帮困生”主题实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确定帮扶对象,在职的每一名党员与至少一名帮扶对象结为对子,通过资助、谈心、学习辅导等形式进行爱心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好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