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发布《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通知
(苏汇发〔2003〕6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市各县支局,江苏省各省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渣打银行南京分行,比利时联合银行南京分行,恒生银行南京分行:
根据《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江苏省华宁国际技术贸易公司等15家进口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现将其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期限6个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单位代码 单 位 名 称
134763169 江苏省华宁国际技术贸易公司
134780532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江苏分公司
24979447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0893539X 南京大和聚脂容器有限公司
608957855 南京凯兴航空附件有限公司
608945010 新绿园乳品有限公司
134901146 国营金宁无线电器材厂
608944616 南京荣惠针织有限公司
716206143 南京金陵金箔股份有限公司
134967970 南京轻工进出口公司
733187861 南京凯摩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38892914 南京帝伯热学有限公司
250008793 南京凯迪制衣有限公司
745391296 南京益安博电子有限公司
745351171 南京思科药业有限公司